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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各種P2P公司的暗黑真相2

前情提要:【台灣各種P2P公司的暗黑真相

第一件事要先來打臉版主自己,在第一集當中提到,版主曾經在2014年代理過的P2P平台「點融網」,也已經在2020年9月的時候爆了,受害人數就大陸的媒體報導是15萬人,總損失金額是80億人民幣,也就是差不多400億新台幣。

雖說,版主在隔年就沒有繼續代理點融網了;但是不繼續代理的原因,倒不是因為察覺到它的模式遲早會出問題而提早跳船,單純只是因為佣金太少了。而當年版主在那邊吹虛說:「有『我騙』的投資人,100%都獲利,平均的年報酬率都在10%以上。」也只是基於存活者偏差的夜郎自大。至於那些幸運獲利的投資人,真的也就只是因為運氣好。

後來,在中國大陸的P2P平台倒了一整輪之後(當年最鼎盛的時候,光是深圳就有1,000家以上的P2P公司。)台灣才開始效仿這樣的模式,一家一家的冒出在市場上。包含這幾天鬧的沸沸揚揚的「im.B」在內,台灣有好幾家「還沒爆」的P2P平台,其老闆或高層,版主都或多或少有熟識。但不管如何,已經跟這個行業沒有任何利害關係的版主,應該還算有點資格,來說些什麼。

隨著「im.B」的倒閉,我們大致可以得出結論,那就是P2P這樣的商業模式,在經歷了美國、歐洲、中國、台灣市場的實測後,都殊途同歸的走向一樣的結局:倒閉。事實證明了,這樣的理想模式,在人為的作業之下,是維持不下去的(但起盤倒是很容易)。最終,沒有一個國家的自由經濟市場,戰勝得了人性

先講一些跟公眾利益有關的吧!以免再次被告的時候,才有答辯的說詞。

在《暗黑真相網》所有講述有關投資的文章中,提過很多次,每當您遇到一個「投資機會」的時候,請先問自己三個問題:
一、這個投資機會的獲利模式,是否合理?
二、你的錢是不是真的被拿去做這件事?
三、這麼好康的事憑什麼輪到你?

所以,跟公眾利益有關的部分,我們就用這三點,一一來拆解,P2P模式為什麼(在台灣)行不通的原因吧!

P2P模式是否合理?
理論上來說,P2P的出發點當然是好的。跳過銀行的剝削,讓投資人以及借款人,享有更高的投資報酬以及更低的借款利率。「我們不是要取代銀行,而是要補足銀行做不到的市場!」是P2P業者的慣用口號之一。只是,這塊「銀行做不到的市場」是真的一直沒有人在做,直到P2P業者的出現?還是它其實跟我們在【王派宏的故事】所說的一樣,其實早就有低調的民間力量(或是像中租這種非金融機構的類金融機構),默默的把持這塊市場,而且行之有年;直到有些人突發奇想,將其切割成小單位,轉賣給那些,以往玩不起這個遊戲的小資族,然後想辦法從中獲利?

插播一個版主走踏江湖多年的心得,那就是:這個世界上,真正好的投資機會,是不會拆成小單位,賣給小資族的。特別是在「有不動產抵押的債權」這一塊,更是如此!關於這個部分,待我們用另一篇【暗黑生財術 - 放款】來解析。

However,一個商業模式,只要找到自己合適的TA市場,都還是有辦法生存的。例如女性安慰劑、價值投資、成功學、宮廟文化、垃圾食物......,都有其固定的市場及客源。所以,我們應該要思考的是:P2P平台的獲利來自於那裡?這些利潤是否養得起這個平台的持續運作?

P2P平台的獲利主要來自於,成功撮合了投資人與借款人之後,利息的差額。假設撮合了一筆100萬的借款,年化利率10%,那麼平台就是從這10%的利息裡去「抽成」。不同的平台,抽成從10%~50%的都有,也就是大約抽總借款金額的1%~5%。有的平台是讓借貸雙方利率透明化,然後從投資人所收到的利息中,抽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。也有的平台則是跟銀行一樣,直接喊一個固定的年化報酬率給投資人(例如6%~8%),至於它們以多少的利率放款給借款人,投資人就無法得知。

但如同我們在第一集中說過的,不論是那一種模式,其實都不難發現,這些平台從完美理論上的P2P模式,轉變成資金池模式,都只是遲早的事。而一旦變成了資金池模式,那麼垃圾債權假債權的出現,也一樣是遲早的事。最後的走向,就是發現既然用投資人的「」養不起平台,那就用投資人的「」來養。

舉一個目前還沒爆的本土P2P平台,把它最近一年所上架的案件全部加起來,再推算出它能夠從「利息的差額」抽成的總利潤,實在是算不出來,它要怎麼付得起所在地的辦公室租金、養得起我們看到的員工數目、買得起我們看到的那些報導、參展、得獎......等等。所以,最後很難很難不把腦筋動到投資人的本金上。就像我們看到一位年輕女性,不用工作,每天就是在不同的五星級飯店拍照打卡,也可以很容易的推測出,背後的可能事實。

當然,你可以說我沒有證據胡亂指控,但我也沒有指名道姓是哪一家平台,所以應該還購不成妨害名譽。只是,美國市場、歐洲市場、中國市場...,這些比台灣大好幾十倍的市場,都已經印證了,這個模式是玩不下去的(但是玩到值得「拔插頭」的規模,還是可以的。)放眼望去,除了台灣,哪個國家的P2P市場,不是全部倒過一輪了?

垃圾債權
前面提到,P2P平台的收益來自於那裡?來自於投資人與借款人的撮合借貸中間的利差。所以平台的重點在於撮合借貸,而不在於還款率。所以,借款人如果跑路了,理論上投資人就要承受「損失100%本金」的風險。當然,每家平台都會有各種說詞,來讓投資人失去戒心。例如:滿足某些條件的情況下,如果借款人跑路了,平台賠給你本金,但是看看那些平台的資本額,它賠得起嗎?還有,由平台來賠給你,合理嗎?再看看美國、歐洲、中國......那些倒掉的好幾千家P2P公司,有做過這樣承諾的,哪一家賠得出來了?

平均來說,會向P2P平台借錢的人(或公司),現金流都已經是非常吃緊的了。為什麼銀行不願意借給他們、中租也不願意借給他們、民間借款也不願意借給他們?當然就是風險的貼水不夠啊!

假設長期下來,平均的倒帳率為10%,也就是10位借款人,有一位會跑路不還錢(也先不考慮假債權的狀況),那麼剩下9位有還錢的借款人,其借款利率就要能夠cover倒帳的那一位的本金(再加一個安全空間),這就叫做「風險的貼水」。以這個例子來說,您覺得安全利率應該要多少?

P2P的借款人,很大比例都是傳統銀行跟民間放貸的「雙棄嬰」。過去十年,全世界倒掉的好幾千家P2P平台的經驗告訴我們,當平台經營到一定的時間、一定的規模之後,幾乎每一家的倒帳率都是高到嚇人。當然,很多到後期都已經不是垃圾債權,而是假債權了,也就是拿借款人的本金來發利息,標準後金補前金的龐氏騙局。「利息抽成」跟「吃本金」的差別,簡直就是吸二手煙跟吸海洛因的差別。

一般民間放款,有「足額抵押品」擔保的,一個月都「最少」要一分利(也就是1%)了,年化的話就是12%。而如果是無擔保的民間放款,一個月三分(3%)起跳是最最最基本,到一個月8%的都有人在借。當然,在目前的法律實務上,年化超過30%就有重利罪的疑慮,所以那一塊多半是黑道在玩的。這些我們一樣在另文【暗黑生財術 - 放款】中解析。

反觀台灣的P2P平台,給投資人的報酬是多少?有「足額抵押品」擔保的(先假設債權是真的),往往都只給6%初頭,而且也沒有設定給投資人。嚴格來說,投資人買到的,只是一個P2P平台(或原始債權人,也就是被設定抵押權的那一位)所發行的電子憑證而已。只要P2P公司倒了,或是拔插頭了(像im.B),一樣半毛都拿不回來。

至於沒有擔保品的,台灣的P2P平台,大約是給到年化8%~15%左右。有些平台的案件,號稱以公司營收房地產租金收入(不是所有權)做為擔保。但兄弟,那不叫擔保啊!那只叫還款來源!擔保的意思是萬一借款人跑路了,你可以拿他的某個東西去拍賣抵債。就像年輕漂亮的女子,總是比較好借到民間放款(利息也比較低),因為她有明確的還款來源(身體),用經濟學的術語來說,就是風險的貼水夠。

從一開始,P2P平台的投資人,對傳統玩民間放款的「Real Player」來說,其實就是俗話說的「賣白粉的風險,賺白菜的利潤。」因為你們既沒有獲得不動產的抵押設定,又只能拿一般民間放款「有足額不動產抵押的合理利潤」的一半。

也許有人會說,這就是玩不起民間放款遊戲的小資族,所必須「被抽成」的代價。但是這個代價的結局,im.B就是榜樣,點融網也是榜樣、Lending Club也是榜樣,美國、歐洲、中國...在過去十年裡,可能倒了有好幾千家的P2P公司,也都是榜樣。因為長期下來,它們讓投資人參與的是,平均風險貼水為負值的遊戲啊!

只是,青青韭菜,生生不息。不同層級、不同族群,永遠都有不同的對應市場,去消耗掉那些,他們無福享受的財富。就像不同的女人,世界自然會給她不同的「合理待遇」。

假債權
簡單說,就是P2P平台的主事者,用一個虛構的借款人(公司),向投資人騙取款項,拿去投資(賭)別的標的。如果賭對了,遊戲當然就繼續,但是賭中的超額報酬歸主事者,投資人還是只能拿白菜的利潤。例如貴婦奈奈拿去賭地下期貨、王派宏拿去賭黃金走私、澳豐基金拿去賭日圓匯率......。而萬一不幸賭輸的話,那就是又一件社會新聞。

這樣的事情,幾乎會發生在「所有」的民間平台上,P2P平台也好、虛擬幣平台也好、保證金交易平台也好、博弈平台也好......。當主事者「代為管理」兩億的時候,可能還可以很正派、很初衷,但是當「代為管理」的規模,來到二十億的時候呢?兩百億的時候呢?你可能會說,錢不是都在履保帳戶?不是都專款專用?不是都在第三方金流嗎?請您去查查那些P2P平台所使用的第三方金流公司,幾乎都是自己球員兼裁判!

當然,也有的時候,不一定是主事者的心境發生了變化,而是他遇到了「意外事件」,導致他必須挺而走險,挪用平台上的資金去週轉。這點就如同《暗黑真相網》一直不建議小資族,執行什麼存股策略一樣。因為對於小資族來說,人生中要遇到「意外事件」,幾乎是必然,差別只是什麼時候遇到而已。這些「不確定但必然」往往導致小資族(散戶),必須在最差的時間點,中斷或改變,這個理論上不能中斷的長期計劃。

2023年到現在才過了1/3,就已經爆出了澳豐基金以及im.B這兩攤大的,其他小攤的都還沒算。這些,就是小資族(散戶)的「必然」。而P2P平台的平均壽命,並沒有比人類長。要在人類的有生之年中,見到每一家P2P平台,都遇到「意外事件」,也幾乎就只是,另一個必然而已。

可想而知,接下來台灣本土的各家P2P平台,一定會興起一陣「我們家的債權都是真的」宣言或活動,以避免投資人的大量贖回。因為,很多原本就是走在鋼索上的現金流,是絕對經不起大量贖回的。所以,跟先前的虛擬幣平台一樣,台灣P2P平台的倒閉潮,也許就從im.B揭開序幕!

你的錢是不是真的被拿去做這件事?
光是目前市面上「還沒爆」的P2P公司中,就有兩家的法律顧問(兩家不同位),都是版主熟識的律師,但這兩位律師都已經跳船了。也就是他們不敢再為平台做法律顧問或律師見證。律師專業跟不動產專業,其實還是有很大的落差。平均來說,代書可能還比律師更懂這些不動產的擔保、設定......等流程及意義。但是律師執業久了,往往會有一種「直覺」,覺得很多事情「Too good to be true.」所以寧可選擇跳船。其實很多時候,連律師都被平台的主事者蒙在鼓裡,平台只是需要他們當人形立牌而已。

要在網路上,給你看一堆模糊又遮遮掩掩(喔!是個資法、個資法!)的文件,太容易了。想玩債權?請記住,什麼都有可能是假的,只有直接去地政事務所,當場拿到的他項權利證明才是真的!

對於佔總人口70%以上的一般受薪階級來說,一輩子能夠承受得了幾次,損失100%本金的風險呢?答案恐怕並不怎麼樂觀。而各種P2P平台的TA投資人,又更以中產、小資為主。因為資金夠的金主,都是直接玩民間放款,不會傻到把錢丟給P2P平台,然後抵押權沒有設定給自己,還只能拿年化6~8%的低報酬。

※民間放款小常識:抵押權沒有設定給自己,就幾乎等同於無擔保債權,那年化利率最少也要36%起跳,才cover得了平均的倒帳風險。

接下來講講im.B這個case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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