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 A R K T R U T H

一味追求「擴大稅基」是本末倒置,「財政紀律」才是致命爛瘡!

新聞來源:每年百億元 財政部苦惱哪裡找財源

基本上,台灣政府所有的財稅單位,整天在想的,就是「擴大稅基、擴大稅基、擴大稅基。」但它們從來不會思考,這個國家的經濟,如今敗壞至此的主因,並不是因為稅收的不足,而是「財政紀律」的腐敗。

簡單的說,就是政府沒有好好善用跟人民收來的稅。長久以來,台灣政府讓我們看到的財政紀律,不是不斷的中飽私囊、圈養冗員,就是越來越誇張的行政浪費、吃裡扒外,再加上與日俱增的黑機關、黑官,以及長久以來行政不彰的陋習,再怎麼樣增加稅收,都不夠這樣的政府揮霍。

認真的說,這個國家如今敗壞至此的主因之一,並不是藍執政綠執政的問題,而是我們的公務體系之中,存在著太多太多,不管藍綠執政都換不掉的蛀蟲。而其中,又以對人民的自由或財產,有一定處份裁量權的行政體系、稅務體系、司法體系,最為荒誕跋扈。

不論是10到13職等作威作福的官員,還是6到9職等仗勢欺人的基層辦事員,整個公務體系無視人權、無視法律、無視中小企業的生存和國家經濟的長遠發展,一心一意就是只想搬文弄法、橫徵暴斂、中飽私囊。

切記,在整個政府體制裡,不管是基層的公務人員、推動政策的執政官員、編審預算民意代表,其存在的理由和獲得報酬的正當性,都應該只有「他們提供了值得的服務」,而不是因為他們的「身分」。

例如那個耗資8,800億的前瞻基礎建設,美其名是以民眾的納稅款來交換政府提供的公共建設或公共服務,但這所謂的「交易」,卻是強制性的,不管你有沒有覺得獲得滿意、值得的服務,你都必須支付,完全沒有選擇的自由。

民間企業必須提供值得且令人滿意的產品或服務,它才能夠獲得你的購買力,但是政府的服務卻是強制的,不論它提供的服務是否令你滿意,你都必須買單,這說穿了,就是合法的搶劫。

我們如果把國家比喻成一家公司,那麼公務員就是這家公司的員工,政府官員就是這家公司的經營階層,而所有的納稅人則是這家公司的股東。

一般來說,一家公司如果虧損連連,有幾種方式來因應,一是對員工裁員或減薪,二是減少經營階層的薪資和分紅,或甚至更換經營團隊,三則是要求股東再出錢增資以彌補虧損。

而如果你是一家年年嚴重虧損公司的股東,卻又發現這家公司的員工人數一年比一年多,薪資福利也好的嚇人,經營團隊更是一再地濫用權力、吃裡扒外、虛報公帳,然後這一切的一切都要由你來買單,此時的你作何感想?

另外,政府和公司最大的不同點是,身為公司股東,你要是覺得經營階層無能或腐敗,你可以隨時賣掉甚至放棄你的股份,但是只要你一天住在這個國家,你可不能隨便放棄你身為納稅人的義務。

除了說聲「幹」,不知道還能說什麼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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