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暗黑解析現代婚姻

王力宏之後,又一對引人注目的明星離婚,大概就是黃曉明Angelababy的離婚了。不過與王力宏、李靚蕾的離婚不同,黃曉明和baby做了一個很好的示範,雙方都公開表示:不爭產、不爭子、不惡言。

一樣,讓我們再次用生物學(也就是基因本能)的觀點,去解析黃曉明與baby的婚姻,就是「愛情的有效期到了」。就算當時愛的多麼轟轟烈烈、婚禮辦的多麼空前盛大,都無法抵擋生了小孩後,各種柴米油鹽對愛情的消耗,以及激清昇華為親情的無奈。

雙方都是能自創資源的人,所以沒有任何一方有屈就的必要。他們說:彼此一樣還是家人、一樣照顧所生的孩子,只是在「愛情」的這個部分,雙方就好聚好散、祝福彼此。至於家人間的情感和關係,更不一定非得用一只結婚證,去維繫或證明其存在。(延伸閱讀文章:靠法律強制力維持的婚姻,意義何在?

在先前的許多文章都已經解析過,一夫一妻這樣的制度,既不符合人性,也不符合生物本能。或者我們應該更精確地說:終生制的一夫一妻制,大體上來說,和基因本能是互相違背的。雖然,人們總會嚮往那種,終生不渝的愛情故事;那種東西也並不是完全不存在,只是真的能夠達到那種精神層次,去享有及維持終生愛情的人,其實只佔了總人口的非常少數。只是人們總會一廂情願地認為,自己會是那幸運的極少數。

大多數(50%以上)的婚姻,結婚的時間越久,越是呈現一種不快樂的無奈硬撐狀態。所以,有期限的一夫一妻制,既「比較」符合人性、也「比較」符合基因本能。而這所謂的期限,如同我們在【男女間的激情保鮮期】一文中提過的,平均來說大約是3~7年的時間(黃曉明Angelababy就是撐了七年。)

所以,黃曉明與baby的離婚,就是一樁「愛情有效期到了」的標準示範。更好的是,他們都沒有其他影響因素,來讓這樁愛情過期的婚姻歹戲拖棚(贍養費、監護權、財產分配......等等),所以非常明快的say goodbye,好聚好散。反觀那50%以上歹戲拖棚的婚姻,就是因為各種外在的影響因素過多,導致在切斷痛苦的同時,往往也會一起切掉,某些「群體利益明顯大於個人利益」的既得利益,所以雙方都只能持續的彼此折磨著(或是一方想斷,但另一方死不放手)。

這樣一說,是不是想起了親朋好友中的誰誰誰,也或許那個誰誰誰,就是您自己也說不定。總之,這一篇我們就來說說,當「愛情的有效期」過了之後,大多數的平凡婚姻,到底該何去何從?還有更重要的,在這個價值觀蛻變的新時代,我們又該如何重新檢視及詮釋,婚姻關係在現代社會中的模樣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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