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 A R K T R U T H

好男不當兵

新聞來源:藝人閃兵檢起訴12人,具體求刑2年8月

又是一個「特權不能檯面化」的案例,那《暗黑真相網》就又要超然中立地,提出大多數人其實敢想不敢說的暗黑真心話了。【暗黑語錄】之一就是:人們高喊不公不義,撻伐那些特權份子時,其內心深處的真意,並不是期盼正義,而是出於嫉妒。他們真正不爽的,不是為何有不平等的存在,而是為何他在不平等的局面中,處於不利的一方,每當局面可能對自己有利時,他們同樣一個個想盡辦法找管道、攀關係;小至排隊、訂位,大至官司,官位,無一不顯人性的真貌。

在台灣,服兵役對絕大多數的民眾來說,早已不是什麼國防議題(這點從我們的軍人素質以及軍人的社會地位即可不證自明),而是一種「玉石俱焚般的公平意念」。人們已不在乎,中斷並消耗年輕男子的黄金時段,所換來的「可能」國防綜和實力提升,是否為一必要且划算的事;人們只想看到,八旗子弟和達官貴人一體服差役的窘樣,好為自己沒能擠身菁英階層的遺憾,出一口悶氣。

曾有國際學者分析,台灣的五個法規,是導致國家總生產力打折扣的主因。五項被點名的法規中,其中一項就是台灣的兵役法。該研究中指出,中斷一個年輕男子最有潛力的兩年,去服品質堪虞的兵役,將使其終生的總生產力下滑8~15%。放眼望去,近20年來的台灣軍紀,完完全全印證了該學者的分析。不論是各階層的洩露軍機、軍人行為不檢、軍備採購或高裝檢的舞弊...,都徹底符合了台灣軍人在一般民眾心中的素質和社會地位印象。更赤裸一點的,但凡有一定程度的家庭,誰會願意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一個職業軍人?(不過這麼說有點不公平,因為主要還是要看男方的家世背景。不過,有一定家世背景的,大多數也都不會讓兒子去當職業軍人就是了。所以這個不公平的說法,還是公平的。)

要搞徵兵制,就搞得像以色列那樣,全民以入伍服務國家,習得真正在非常時刻用得上的戰技為榮。或搞得像美國一樣,軍人的素質和社會地位都讓人沒話說。問題是台灣兩者皆非啊!服兵役對當代絕大多數的年輕人來說,就是紮紮實實的浪費時間、荒廢生產(義務役來說),而志願役的軍人,則是拐瓜劣棗充數,素質低下。以現今台灣的整體大環境和軍方待遇來說,極大比例(我沒說100%喔!)吸引到的,都是那些找不到像樣工作的準社會邊緣人。這是事實,現役軍人很多只要不穿軍服,就完全是個宮廟89,菸酒檳榔黃賭毒,排列組合看中幾項,大家從近幾年的新聞搜尋不完。保家衛國?別傻了!他們只是衝著那份還算能過活的薪水而已!

所以,義務役兵役變成了什麼呢?變成「每個男人都得被國家浪費一年(到一年十個月不等)時間」的齊頭式平等運動。在這種運動中,躲不掉的絕大多數最討厭看到的是什麼呢?就是看到極少數有關係、有辦法、有特權的人,得以免於被齊頭。而他們最喜歡看到的又是什麼呢?就看是看到那些有管道、有能力攀特權的人被揭露,然後被壓入和大家一樣的齊頭平等裡。然後,隨「民意」辦案的檢方,又有了發揮的機會;如同古代的言官,畢生以參倒封疆大吏為志。不要懷疑台灣當前很大比例的司法官(檢察官&法官)都是這樣的;隨社會輿論辦(判)案,而非依據事實法理。

檢方求刑2年8個月,意思就是「希望」這些閃兵藝人入獄服刑,不希望他們緩刑或易科罰金(兩年以下的刑才可緩刑)。但我們可以繼續追踪,看司法是不是會真的送他們入獄;還是跟黃子佼的案子一樣,就是故意要折磨他給社會大眾看,最後還是一樣給緩刑放下,但卻要他付出和罪行完全不成比例的賠償(對!《暗黑真相網》認為黃子佼真的倒楣。)以滿足文明暴民們的獵巫心態。久久一次上演一下權貴的殞落,具有安撫中底層龐大民心的作用;檢方當然隨之興奮的起舞做秀,掩蓋自己其實在乎的只是績效和仕途的真意。

還記得國防役、替代役這些陸續出現的政策嗎?國防役其實跟國防幾乎扯不上關係,當初是要一些高階理工人才,進工研院等單位貢獻所長,但要服役五年,以交換原本一年十個月的大頭兵,以免他們的專業被一般兵役給「擔誤」了(所以承認了吧!一般大頭兵就是浪費時間!)當然國防役五年的薪資是比照一般業界水準(不然誰願意!)後來,不光是工研院等國家單位,聯發科、宏達電等私有企業,也可以開國防役的名額了。這麼一來,特權階層就出現了,越來越多國防役男,都是進到爸爸任職高層的科技公司,免當大頭兵。後來,迫於與論,替代役出現了。理由是憑什麼只有高科技產業才能抵兵役,其他領域不行?所以,各種替代役百花齊放,去偏鄉當代課老師,去區公所當打雜小弟、去消防局、警察局、林保署...。所以,承認了吧!目的早已不是國防,而是「每位男子都必須為國家做一年多的廉價勞工」。也就是說,國家自己承認並自己主導了「其他供獻可以折抵兵役」的政策動機。

在韓國和台灣,只要在某個層級以上的運動賽事奪下金牌,即可免服兵役(張育誠就是這樣免役的)。這更加確立了台灣兵役法的質變,它們要的是役齡男子的「供獻」,而不是國家整體的作戰能力(幹!幾乎所有當一般大頭兵的退伍民眾,沒多久就忘得一乾二淨啦!教召更是可笑的諷刺,統一動作是一收到教召令就訂機票出國。)後來曾有立委提案(哪一位立委我忘了),乾脆設立「國防捐」,不想當兵就直接捐錢給國家,一樣是供獻。其實這才是個「反特權」、「把特權明碼標價」的相對公平方法,但可想而知,不論在當時或現在,都不容於主流政治正確意識。就像Joeman說了「男人應買單,不應AA」後一樣,馬上被廣大鄉民砲轟後消失於歷史中。

特權不能檯面化,那就只能在檯面下。一直以來,醫學系學生免役的比例都高達九成以上(近幾年也有被抨擊了),但一路走來的冠冕堂皇理由都是:「符合免役的條件有600多條,而醫學院學生只是比一般民眾了解自己的身體,所以才有比較高的免役比例。」然後,沒有檢調懷疑過這個說法和數據,好幾十年來,沒有!先前的文章提過,版主因為生意關係,認識不少醫師,而十個男醫師中有九個,在和版主混熟之後,都會分享他們在老婆以外的精彩花花世界給我(依照慣例,有看到這裡的醫師娘,妳的老公絕對剛好是那剩下的最後一個,真的!)然後,如果剛好有聊到的話,這些男醫也都會和版主分享他當初是用哪一條來「符合」免役判定的,真的真的! 

早期民間「當過兵的男人才是男子漢」的說法,顯然只能洗腦底層民眾,騙不了考試第一名的醫師。連勝文也沒當兵啊!難道他就不是男子漢嗎?(不過這個問題太政治了,不好說)。而另一個民間的暗黑說法則是「好男不當兵」,意思就是當兵這個關卡,某種程度就是在測試你的家世背景,有沒有辦法及能力,去喬到不用像一般老百姓一樣當兵(八旗子弟不當差、不納糧!)沒有背景的,就乖乖去當兵數饅頭、立正稍息跑步做操、學菸酒嫖賭...,然後退伍後再從零重新開始人生,難怪研究說當個兵少掉8~15%的終生產值。所以女人啊!除了AA男外,應服一般兵役但尚未服役的男人,也不是理想的擇偶對象喔!除非...最好是不要有除非啦!

對當紅的男藝人來說,如果服一般兵役(當年是一年十個月),回來之後也許世界都變了樣,絕對不只少掉8~15%而己;如果有明碼標價的國防捐,他們陪睡也會籌出來。但文明暴民喜歡看到齊頭式平等,所以他們的國防捐只好不捐給國家,而捐給幫他們「符合」免役判定的掮客。他們也並非不愛國,只是不想在自己職涯產值如日中天時,去白白浪費時間、中斷人生。真的打起仗來?相信我,跟他們有沒有服一般兵役,一點關係也不會有!韓國的男藝人有著跟台灣一樣的問題,但它們一樣被政府拿來作為安撫庶民的罪羊,沒有其他的路可以走。

既然國防役、替代役被推出、被執行,就代表服兵役(受軍事訓練)是可以用其他供獻來抵償的。要馬當差、要馬納糧;你納糧,朝廷就有糧餉去聘差;有錢出錢,沒錢的就出力。齊頭式的平等是假平等,包裝的是庶民百姓樂見王宮貴族弄髒衣裳的窘樣。只是沒有人肯承認、沒有人敢戳破。為了暴民式的群眾安慰,而無視那些明顯優異的產值(藝人、醫師...),才真正是國家整體戰力的自損;打蛇隨棍上的檢調法才是其心可誅。

在許多年前,也就是那12位閃兵藝人適用一年十個月役期的時代,版主有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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